《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淖尔壕煤矿产能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2 17:04:13 浏览:32718次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淖尔壕煤矿产能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产能扩建项目为扩建项目,其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东南部,距阿勒腾席热镇直线距离36km,行政隶属纳林陶亥镇管辖。其地理坐标:
东经 110°09′00″~110°13′19″
北纬 39°29′15″~39°3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于2011年5月4日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 C1000002011051110111849,矿区面积25.1782km2(井田为一不规则多边形,南北最长约6.00km,东西最宽约6.00km),开采标高1290m 至114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范围由11 个拐点坐标圈定,产能扩建后由原来的1.20Mt/a提升至2.40Mt/a。
井田内可采煤层4层,即2-3、3-2、4-2、6-1煤层,其中4-2煤层为全区可采的稳定煤层,2-3、3-2、6-1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属中水分、特低灰~低灰、特低~低硫,特低磷、高热值不粘煤及长焰煤。
矿井开采到目前为止,剩余煤炭资源储量约136.21Mt,剩余可开采量为90.60Mt,扩建后生产能力为2.40Mt/a,剩余服务年限为29a。
采用斜~立井开拓方式。工程建设总工期3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3900万元。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0日,委托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收集相关资料。
二、主要环保措施
煤炭开采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工业场地锅炉房排放烟气、矿井回风井产生的废气和煤炭在储、装、运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适当的除尘和防尘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经一系列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冬季剩余水排入储水池,不外排。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矿井生态用水、生产用水、井下消防和降尘;项目产能扩建期矸石用于工业场地的填垫、筑坝等。锅炉灰渣进行综合利用,工业场地设置垃圾箱定点收集生活垃圾,统一交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经堆肥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施肥,泥饼外售。矿井建设与生产期间可能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地表塌陷、大气污染、水源污染等影响,针对以上问题在扩建期和生产期间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减缓、改善或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涛 联系电话:15048796327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晓洋 联系电话:15248043005
电子邮件:1370365977@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工作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布工程概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完善、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衷心感谢各位公众的参与。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4日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